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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1-28 0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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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筠子 于 2010-11-28 11:18 编辑
首先,对于“蝶”字的讨论我无言以对,因为在旧律中“蝶”属入声部。但我认为在提倡坚守旧律阵地的同时,不应当太教条化,这不是自我矛盾的,也就是说,你即使在诗中用对了每一入声部的字,谁还会按入声字的发音去读之,那样的话会很可笑的。我提倡坚守旧律阵地,是针对于当今诗作中普遍存在的无视格律、瞎拼乱凑、寡而无味,但还自诩为“格律诗”的现象而言的。实话说,我在诗词写作中,除不遵循入声字(指归入当今平声的部分)的发音外,其他全部继承。其次,“咏“新格律”这首小绝的主题本身就是反对“新格律”,请细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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